1917年,洞房花燭夜,26歲胡適緊張地坐在婚房里。新娘江冬秀主動開口:「傻坐著干嘛!咱們開始吧!」胡適一臉疑惑地說:「怎麼開始?」江冬秀被問得羞愧地低下了頭。
為了等待這一場婚禮,江冬秀整整等了13年。她比胡適大一歲,他們在她14歲就定親了,她原本以為訂婚的第二年胡適就會上門來迎娶她,可是,胡適才訂婚就出國留學了,直到26歲才被母親逼著回來完婚。
江冬秀愛胡適,所以不管用什麼方式,只要她愿意娶了自己,這輩子,她就能和他好好過下去。對于胡適的緊張和木訥,對于江冬秀來說或許也是一種安慰,因為她不懂,胡適也不懂。
其實,胡適懂不懂還是有待考究的,因為他在美國念書時就遇到另一個叫韋蓮司的女孩子,他很喜歡她,甚至為了和她在一起要退婚。
當時如果不是江冬秀書數十年如一日的照顧,讓胡母認定了她這個兒媳婦,江冬秀或許都沒有辦法和胡適結婚了。胡母對胡適說:「要麼就回來完婚,不然就等著回來奔喪!」胡適的父親早就去世了,母親是他在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了,所以就算是為了母親,他也不得不和初戀分手,只能被迫回來娶了江冬秀。
胡適對江冬秀一開始很排斥,因為胡適不喜歡「包辦婚姻」,也不喜歡「小腳沒文化的女人」,可是偏偏江冬秀完全中了這些點。江冬秀為了讓自己更靠近胡適一點,所以她放了腳,還專門請人回家來做家務,她去學習文化,只是為了能和胡適有話說。
江冬秀或許在某些點上無法滿足胡適的喜歡,可是她做得一手好菜,正所謂「想要抓住一個男人的心,先抓住一個男人的胃」
,胡適的嘴巴很挑,可是江冬秀做的菜卻讓他贊不絕口。胡適喜歡遍交朋友,所以常常他的錢就會送給別人或者出去花銷了,對于他的脾氣,江冬秀沒有抱怨,而是經常操持家里,胡適帶人到家里來玩,她就幫忙招呼,在人家離開時還會給人送東西,胡適的朋友們都喜歡吃她的做的菜,也喜歡她這位嫂子。
胡適是一個文人,他或許講道理是一把好手,可是遇到一些會丟面子的事情,他就做不到了,比如,討要他的稿費,因為胡適好忽悠好說話,所以人家常常會欠著他的稿費,可是江冬秀卻不會慣著別人,他們自己也要過日子,所以每次胡適的稿費只要她出馬,一定可以拿回來。
胡適和江冬秀相處的越久,他就越喜歡她,因為一個女子不是要帶出去有面子,這才能給男人長臉,一個女子能夠讓男人有一個舒服安穩的家,同樣可以讓一個男人舍不得離開,胡適就是這樣的。
江冬秀是愛他,仰慕他,可是江東秀并沒有把自己放到塵埃里,她的愛并不廉價,她愛的有尊嚴,她是以平等的心態去和胡適相處,所以即便江冬秀只是家庭主婦,胡適也不敢輕視她,因為家里江冬秀可以打理的井井有條,這是他這個讀書人、大學者根本做不到的事情。
他們兩個婚后的日子從平淡到[高·潮],再從[高·潮]到平淡,胡適喜歡追求浪漫,所以在婚姻里,他犯下了一個「全天下男人都會犯下的錯誤」,他出軌了自己的表妹。
胡適因為生病了,到了江南去養病,剛好他的表妹曹誠英就在那個城市念書,她得空了就會去看望胡適。曹誠英在胡適結婚時,就對胡適一見鐘情了,這一次兩個人的獨處,讓她有了要給機會可以把自己的喜歡說出來。
胡適遇到了年輕漂亮、熱情如火,還對自己崇拜有加的表妹,他真的沒有把持住自己,他們兩人發生了關系,就在表妹懷孕后,胡適居然對發妻江東秀提出了失婚。
江冬秀當然不會同意胡適的要求,她此時和胡適已經有了兩個兒子,為他操持了家里很多年,她怎麼可以容忍一個小丫頭來破壞自己的婚姻?她可以不去找曹誠英的麻煩,可是她就提了一把菜刀,對著胡適說:「我先砍死你,再砍了兩個兒子,最后我再自盡!」
胡適聽到江冬秀的話,他都被嚇傻了,因為他知道妻子說出就做得到,她雖然出生大家閨秀,可是她也有一般女子沒有的偏執和粗魯,如果胡適真的和她對著干,江冬秀真的可以大家同歸于盡了。胡適害怕了,他搶下了江冬秀的刀,再也不提失婚的事情了。
自從這件事后,胡適的心就徹底收回來了,因為如果他在出去花心的話,他不僅小命不保,他的家都要被散了。所以,為了不打破現有的安穩生活,他決定修身養性,不再去勾搭其他女人了,就算心動他都不敢再提失婚的事情了。
很多人都說,江冬秀是靠著一把菜刀保護了自己的婚姻,其實,是她掌握住了胡適。她知道胡適的軟肋和在乎的點在哪里,她了解他,所以才敢出此下策。她或許比胡適自己都要更加了解他,因為她把全部的愛都放到他的身上了,胡適也離不開她。
發生炸亂,胡適不在家,江冬秀一人帶著孩子,她知道胡適愛書,她把他的70箱書都給他帶上,不管走到哪里她都帶著。
胡適帶著她去美國紐約工作,生活很苦,但她不僅能嚇走想要偷盜的毛賊,還能和胡適苦中作樂,讓他能夠在簡單的生活里活得自在。
晚年時,胡適就說:「我就是怕老婆協會的會長,可是我覺得怕老婆的人,都是有大智慧的人!」江冬秀用智慧獲得了愛情!